3.1 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分析
按照表2的分级标准,中高效区为深广莞三大核心城市,三者的高效具有多重推动力,受香港强辐射其城市扩张与土地开发进程速度加快,由此带来各种优质生产要素特别是创新要素的聚集,其土地利用效益位于珠三角前沿。较低效区有佛中珠,地理位置紧邻核心城市,承接来自广莞深的溢出效应进行发展建设,整体效益位于中间水平。低效区分布在江惠肇的珠三角相对边缘的地区,经济发展落后; 在土地利用方面,主要依靠低成本土地作为引力带来外来企业入驻和投资,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加上基础设施老旧,城市空间布局不合理,表现为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处于区域效益落后位置。整体上,珠三角的不均衡格局态势较为明显,基于低碳生态城市视角的土地利用效益总体呈现从核心区向外围区不断递减的空间分异规律,表现为典型的“核心—边缘”式空间圈层结构的分异特征(图1)。该分异特征深受城市之间联系强度影响,广深莞“强强”之间联系紧密,高新技术积极推进区域之间的合作; 佛中珠之间没有很强的联系,但位于第二圈层,与核心区域联系较为紧密,高效益城市向低效益城市的传递带动效应使佛中珠效益处于中等水平; 肇江之间为弱联系,与邻近高效益城市联系较为紧密,处于第三圈层,自身无明显区位优势,所受效益辐射强度低。
从时间序列分析,珠三角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水平稳步提升,城市平均土地利用效益指数由0.33上升至0.44,城市之间差异有所扩大,极差由0.38增至0.55。根据表2的分级标准,珠三角地区的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可分为5个等级(图1)。研究期间,2010年惠江为低效城市,佛肇珠中为较低效城市,深广莞为中效城市; 2017年佛肇惠中江为较低效城市,广莞珠为中效城市,深圳为较高效城市,已没有低效水平的城市,但仍未出现高效城市。深珠惠江的土地利用效益均上升一级,广莞中佛肇则保持不变,分值均有上升,但上升幅度差异明显,各城市土地利用效益增长率排序为:惠州(83.15%)>深圳(42.96%)>江门(36.43%)>广州(33.63%)>佛山(31.7%)>珠海(30.53%)>东莞(27.92%)>中山(18.89%)>肇庆(6.37%)。随着区域一体联动化的加快,在“广佛同城”“深莞惠”“珠江中”等背景下,珠三角开始转型重组,广州、深圳分别发挥其门户及经济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联系,由外放型经济转为区域内协调发展,惠州承接深圳的溢出需求,近年来旅游业和制造业的发展更是活跃,其土地资源优势明显,故土地利用效益涨幅态势显著; 相比之下,肇庆与核心城市存在地理隔阂,缺乏有效联系,本身也没有支柱性产业支撑经济的持续发展,故效益增幅非常有限。
3.2 土地利用效益准则层维度分析
通过雷达图将两期数据进行可视化(图2),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3个准则层考察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水平,探究各市在不同维度的差异程度。研究期内,经济效益均值由0.21提高到0.41,社会效益均值由0.29提高到0.42,生态环境效益均值由0.50下降到0.49,各市在3个准则层的评价值存在不平衡现象,地域差异性较为显著。对比3个准则层的增长率,经济和社会效益增速快且联系紧密,对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水平贡献大,九市经济效益增长率均值为100.72%,社会效益则为89.09%; 各市经济、社会效益增长率差距也较大,增幅极差分别为150.96%,298.88%。社会效益的提高离不开经济发展的带动,社会进步都需要以一定的经济实力为奠基,两者联动发展,积极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效益水平较高的城市,如深圳、广州等,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分也相对较高,效益水平较低的城市,如江门、肇庆等,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分也相对较低。而生态环境效益增速慢,对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水平贡献小,九市增长率均值为-3.35%,其中,广莞深惠为正向增长,江珠佛肇中为负向增长; 各市增长率差距也较小,增幅极差为37.49%。可以看到,广莞深等较高效益水平的城市其生态环境效益也较高,这与其注重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生态化与低碳持续息息相关,而其他较低效益水平的城市,生态环境效益较低,土地利用规划中缺乏生态理念,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科技运用也远远低于较高效益城市。就3个准则层的差异变化而言,经济效益差异变化最大,极差由0.43增至0.81,城市之间差异明显扩大; 社会效益最小,极差由0.54增至0.57,城市之间差异变化不大; 生态效益差异变化介于前两者之间,极差由0.23增至0.35。
3.3 土地利用效益要素层维度分析
在要素层将各指标分为6大方面,即经济发达、经济持续、社会和谐、社会发展、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按照各城市地理位置分布,热力图的横轴按次序分为肇庆、江门、中山、珠海、佛山、广州、东莞、深圳和惠州,通过热力图反映各城市之间的时空差异(图3)。
3.3.1 经济发达效益
2010年,珠三角9市的经济状况等级较低,深圳0.42最为突出,广莞佛评分值非常接近; 肇江惠均在0.10以下,等级为低效,区域内部效益差异较大。2017年,随着深广等核心城市功能、产业不断外延扩散,其比邻的佛莞中珠承接穗深港经济、技术、信息与劳动力的迁移,经济迎来新的动力并不断发展,深圳效益等级跃升为高效,广佛中珠由低效升为较低效,莞惠江肇等级不变; 反观江肇两个效益下降的城市,虽然能受到多个核心城市的影响,但没有与其形成固定发展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仍处于低效等级。地区内整体经济发达效益上升,城市之间差异明显扩大,极差由0.34提高到0.96。空间分布特点为珠三角核心城市功能等级相对较强,东西部城市效益等级较弱。
3.3.2 经济持续效益
2010年,珠三角9市中经济持续效益最高的是深圳,分值达到0.64,效益等级为较高效; 最弱的是惠州,分值为0.06; 区域内部效益差异较大,整体效益表现较低效。2017年,深圳效益仍是最强,广珠等级均为较高效,江肇为较低效,其他城市表现为中效。2010—2017年,广深等核心城市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等方式吸引大量技术产业的集聚,相比其他各市,经济可持续上升到较高水平; 原本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渐转移到邻近城市如中惠等劳动力费用相对较低的区域; 江肇则无此区位优势,更多依托本市发展; 其他城市则通过加大投资以开展产业转型、调整和改造,逐步实现水泥、采矿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退出; 9市效益分值均为上升,增幅明显,其中惠江肇莞增长较快,城市之间差异有所扩大,极差由0.58上升为0.63。从空间差异来看,中心城市经济持续效益较高,外围城市效益等级较低。
图3 2010年、2017年土地利用效益要素层热力图
3.3.3 社会和谐效益
2010年社会和谐效益最强的是深圳,其次是东莞,均为中效; 最弱的是惠州,与江佛肇同处于低效等级,其余城市等级均为较低效,可以看出区域社会和谐效益整体表现较弱。2017年,深珠为较高效,广莞中佛惠均为中效等级城市; 分值最低的是肇庆,为0.29,整体效益偏一般。自2010年广佛地铁开通,两市从基础设施对接到制度对接,跨界地区成为城镇建设密集区,佛山人均收入不断攀升,佛山社会和谐效益增幅显著; 同样,惠州在“深莞惠”建设下,三市资源快速流通; 珠海因自身宜居建设规划,其效益增幅也相当大。总体上,由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9市共同不断完善交通网络,绿色交通出行结构改善,城市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加强,各市等级上升明显,珠佛惠均上升两个等级,东莞保持不变,其他
城市均上升一个等级,城市之间差异缩小,极差由0.53下降为0.40。中部区域城市社会和谐效益较高,东西部区域城市效益相对较低。
3.3.4 社会发展效益
2010年,社会发展效益最高的是深圳,为较高效; 其次是东莞,最低的是肇庆,仅为0.04,区域内部效益相差较大,整体效益表现为较低效。2017年,深圳效益分值最高,与东莞等级均为较高效,肇庆仍是效益最低; 可以看出整体效益有所上升,城市之间差异有所增大,极差由0.61增至0.72。2010—2017年,除了东莞由中效升为较高效,其他城市等级均保持不变,除了珠海为负增长,其他各市均为正向增长。城市之间联系较弱,交通和产业互动性较高,但生活层面建设不足; 外围城市仍处于要素的吸引与集聚阶段,对人口吸引力远远不如核心城市; 城市土地规划布局不合理,建设用地扩展与实际配置差距大,故整体社会发展效益提高不显著。从空间布局看,中心城市的社会发展效益等级较高,外围城市的效益等级较低。
3.3.5 环境友好效益
2010年,珠肇两市的环境友好效益最高,为较高效,广莞深中均为中效,江佛惠为较低效,各城市间的效益差异不大,整体效益一般。2017年,效益最高的是珠海,为较高效,效益最低的是中山,江佛均为较低效,其他城市等级均为中效,区域内效益水平差异逐渐增大,极差由0.38上升为0.52。2010—2017年,珠三角城市化发展占用大量生态用地,城乡绿色空间破碎化较为严重,生态让步于经济发展必然导致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相比社会经济的联系,9市的生态联系还主要局限在广佛肇、珠中江、深莞惠3个区域内。除惠州的评分值有所提高,其余各市环境友好效益分值均为下降,其中佛中肇江下降幅度均在30%以上。两个时间点的数据显示,土地利用的环境友好效益空间分布特点为个别城市效益较高,整体水平差异有所扩大。
3.3.6 节能减排效益
2010年节能减排效益最高的地区是广州,效益评分为0.71,等级为较高效; 其他城市效益分均相差不大,均为中效,整体效益为一般偏上。2017年,广州升为高效,深圳升为较高效,肇庆则降为较低效,其他各市等级均保持不变。2010年,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之后不断推进建设碳排放交易试点、低碳服务产业培育等工程,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提升最显著; 其他各市在发展中将工业向园区集聚,同时注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但发展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效益和城市功能结构不均衡、无较强经济基础促进产业低碳化等。总体来说,节能减排增长幅度不大,城市之间差异有所增大,极差由0.29增至0.45,主要表现为中心城市较强,外围地区相对较弱。
3.4 障碍因子诊断
3.4.1 要素层障碍因子
从表3可以看出,各要素层对土地利用效益的障碍度影响及变化趋势不同。研究期内,经济发达、经济持续与社会和谐障碍度总体呈下降态势,其中经济持续下降最明显,为-30.34%; 社会发展、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则呈上升态势,其中环境友好上升56.43%,增幅最大。从作用强度看,研究期内各要素层对珠三角土地利用效益阻碍格局发生较大变化,经济发达始终是排名第一的障碍因素,2010年第二、三障碍因素为经济持续和社会发展,2017年社会发展阻碍强度超过经济持续,成为第二障碍,而环境友好成为第三障碍因素。未来,珠三角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必须从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注重城市规划和产业优化着手,推进绿色产业带动经济发达和促进环境友好。珠三角各市要素层障碍度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其中又以经济发达效益最为明显,极差由7.06增至33.63; 同时,2010年有5个城市经济发达障碍度低于平均水平,2017年减少为3个,以外围城市居多,未来惠、江两市经济发达效益亟待提升。其次为环境友好,虽然研究期内障碍度超过平均值的城市由7个下降至4个,但城市间障碍度差距扩大明显,极差由8.01上升至25.56。经济持续、社会和谐、节能减排要素层内部差异相对不大,极差均有所扩大,城市之间差距缩小的只有社会发展,极差下降了0.95。
3.4.2 指标层障碍因子
参考相关研究,筛选出各城市前5位障碍因子[29-30],各城市指标层的障碍因子见表4。结果表明:珠三角各市土地利用效益的障碍因子不尽相同,障碍因子排序也不一致。研究期内排序前4位的障碍指标均没有发生变化,始终为A3(地均财政收入)、A2(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A1(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C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第五位障碍因子则由A6(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变为B4(城市人口密度)。其中A3始终是首要障碍指标,对土地利用效益影响具有相对稳定性。珠三角作为经济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虽然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增加,但空间配置极不均衡,核心强边缘弱的格局十分明显,在不断加强经济发展的同时应调整分配政策,否则未来可能会进一步阻碍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使得城市之间差距扩大,不利于整体发展。A2是仅次于A3的第2大障碍因子,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代表着居民购买消费水平和土地管理的间接经济效益,当前珠三角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断增加,但土地利用不尽合理也成为地区土地利用效益提高的阻碍。2010年后,土地投资强度增大,经济发展态势良好,A1的阻碍程度也逐渐下降,出现频次由2010年的9次下降至2017年的5次,但仍位于第3障碍因子。虽然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但C7的障碍作用呈现上升趋势,未来仍需加大节能减排建设力度。A6的阻碍作用下降明显,离不开近年来珠三角对科技投入的重视。研究期内B4的障碍程度赶超A6,上升为第5障碍因素,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于肇惠江3市,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现状与财政供给能力下,吸引更多人口不仅将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也将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多原动力。
4 讨论与结论
(1)在空间上,珠三角各市土地利用效益水平呈现“核心—边缘”结构,位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广深莞3市要显著优于其他城市。2010—2017年珠三角各市土地利用效益稳步上升,城市之间差距逐渐扩大,但仍未出现高效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珠三角各市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呈现明显的等级层次性,研究期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速较快,生态环境效益有所下降,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差异变化依次变小。珠三角各市要素层面的评价得分具有不平衡性,存在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城市之间差异扩大最明显的是经济发达效益,极差上升了0.62; 差距缩小的只有社会和谐效益层面,极差下降了0.13。
(2)采用障碍度模型对各城市进行障碍因子诊断,不同类别的城市,其土地利用效益的障碍因素也各有不同,障碍度差别也较大。关于要素层障碍程度,经济发达、经济持续与社会和谐呈下降态势,社会发展、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障碍度则呈上升趋势。就指标层障碍因子而言,研究期内排序前4位的障碍指标并没有发生变化,分别为地均财政收入、地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可以看出经济因素是主要制约因素。
为提升珠三角各市土地利用效益和促进其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未来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在经济层面,发展低碳生态产业,注重分区引导; 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创建产业发展链条,促进资源能源的共享和循环利用; 针对各市不同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鼓励引导政策和保障体系。在社会层面,贯彻低碳生态理念,打造低碳交通; 包括提高公众低碳意识和参与度,鼓励绿色生活方式; 完善以轨道和公交为核心的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增强就业教育等土地社会保障功能,推动城市向低碳生态目标稳步发展。在生态环境层面,推广环境友好土地利用模式,优化低碳环境; 包括加强污染监测治理,全力推动重工业节能减排; 推广绿色建筑,注重对可再生资源的研发和利用; 完善市镇生态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农用地非农化; 强化建设生态功能区,增强区域整体生态联系。最后,针对障碍因素层面,应创建障碍因子的动态管理体系,通过动态追踪监测与分析障碍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政策措施进行改善和管理,努力削减障碍因子。
由于目前基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视角的土地利用效益评价仍处于初级阶段,本文在将低碳生态城市理念融入土地利用效益评价的过程中,只能选择易于获取数据的指标,导致评价所考虑的方面相对不全,未来应进一步改善指标体系以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 同时应深入研究并创建实施导向性的指标体系以引领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使其成为详细有效的发展纲领,指导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