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全省耕地等别数量结构特征
依据中国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将中国耕地划分为1~15等,1等耕地质量最高,15等耕地质量最低[3]。截至2016年底,陕西省耕地面积为399.62万hm2,耕地质量等别分布于4~14等,耕地质量综合等别为11.33等,高于全国平均等9.8等。
依据《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全国卷)》,将1~4等耕地划分为优等地、5~8等为高等地、9~12等为中等地、13~15等为低等地[20-21]。陕西省耕地以中等地和低等地为主,其中,中等地面积165.60万hm2,低等地164.88万hm2,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1.44%和41.26%; 高等地面积为68.67万hm2,占17.18%,优等地面积很少为0.47万hm2,只占0.12%(图1)。
3.2 各市(区)耕地等别分布特征
从各类耕地质量等别在地区尺度分布情况来看(图2),关中地区耕地质量最优,为9.68等,高于全省1.65个等别; 陕南地区耕地质量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11.28等; 陕北地区耕地等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个等别,为13.34等。其中,高等地主要集中于关中地区,占全省高等地面积的89.64%,为61.55万hm2,陕北无高等地分布,陕南高等地面积为7.11万hm2; 中等地于关中地区最多,为81.28万hm2,陕南次之,为62.89万hm2,陕北最少,为21.43万hm2; 低等地主要分布于陕北地区,占全省低等地面积的72.96%,为120.30万hm2,关中和陕南低等地面积较少,分别为24.74万hm2,19.84万hm2; 全省仅有的0.47万hm2优等地,分布于关中地区。
从市(区)尺度来看(
表1),杨凌区耕地综合质量最高为7.81等,榆林最低为13.49等,除此之外,西安、咸阳、渭南、宝鸡、汉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铜川、安康、商洛、延安则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铜川、延安、榆林、商洛等地只有中等地和低等地,且铜川、延安和榆林低等地占比都在80%左右。总体来看,高等地主要分布于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其中,渭南高等地面积最多,为18.30万hm
2,西安高等地面积比例最大,占全市耕地面积58.06%; 中等地主要分布于渭南、汉中、安康等地,其中,渭南中等地面积最多,为34.77万hm
2,但安康中等地面积占本市比例最大,为91.20%; 低等地则最主要集中于延安和榆林地区,榆林低等地面积及比例均最大,分别为91.16万hm
2,87.09%。
3.3 各分等因素指标区耕地等别分布特征
根据2010年度陕西省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补充完善工作采用的参数体系,在国家标准耕作制度二级指标区划分的基础上(国家标准耕作制度一级分区在陕分布只有黄土高原区和四川盆地区),陕西全省由北向南划分为7个分等因素指标区,分别为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I)、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Ⅱ)、渭北黄土旱塬区(Ⅲ)、关中渭河平原区(Ⅳ)、陕南秦巴中高山区(Ⅴ)、商洛山地丘陵区(Ⅵ)及陕南低山平坝区(Ⅶ)(图3)。
陕西省各指标区耕地质量等别有明显的差异。总体来看,关中渭河平原区和陕南低山平坝区耕地质量较高,分别为8.50等和9.41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其余五大指标区耕地质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和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较低,分别为13.47等和13.40等; 渭北黄土旱塬区、陕南秦巴中高山区和商洛山地丘陵区耕地质量等别相近,分别为12.09等、12.08等和12.20等。
具体来看:关中渭河平原区耕地质量等别分布在4~13等,以高等地和中等地为主,面积分别为61.53万hm2,51.65万hm2,分别占全省高等地和中等地面积的89.61%和31.19%,有少量优等地和低等地; 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和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耕地质量等别均分布在11~14等,均以低等地为主,面积分别为63.47万hm2,55.32万hm2,分别占全省低等地的38.49%和33.55%,二者中等地面积都较少,分别为10.89万hm2,3.25万hm2; 渭北黄土旱塬区分布在8~14等,中等地和低等地面积为36.45万hm2,24.92万hm2,分别占全省的22.01%和15.12%; 陕南秦巴中高山区分布在9~14等,以中等地为主,面积为40.29万hm2,占全省中等地的24.33%; 陕南低山平坝区分布在6~12等,以中等地为主,面积为19.72万hm2,高等地面积7.11万hm2,分别占全省11.91%和10.36%; 商洛山地丘陵区耕地面积较少,分布在10~13等,中等地和低等地面积分别为3.36万hm2,1.14万hm2; 总体上,高等地集中于关中渭河平原区,中等地在渭北黄土旱塬区、关中渭河平原区和陕南秦巴中高山区均有分布,共占全省中等地面积的77.43%,低等地主要集中于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和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共占全省低等地面积的42.04%。
3.4 全省各县(区)耕地等别分布特征
从县域尺度耕地质量综合等别来看,陕西省耕地质量等别存在明显的空间分异特征(图4)。总体来看,在全省107个县(区)当中(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无耕地分布),有46个县耕地综合质量等别小于全省平均等别,其余58个县大于全省平均等别(表2)。空间分布上,在“陇县—千阳—麟游—永寿—淳化—耀州—白水—澄城—合阳”一线以北县区、“洛南—商州—柞水—镇安—旬阳—平利—岚皋”一线东南侧的县区和陕南低山丘陵区的边界“宁强—略阳—凤县—留坝—太白—佛坪—石泉—镇巴”8县耕地质量综合等别整体大于全省平均等别; 关中平原地区、陕南低山丘陵地区以及渭河流域和汉江流域的部分地区耕地质量综合等别总体上小于全省平均等别。
具体来看,全省各县耕地质量综合等别在5.58~13.92等之间,阎良区耕地质量全省最高,为5.58等,清涧县最低,为13.92等。全省耕地质量综合等别小于9等的县(区)有24个,集中于关中渭河平原和汉江流域上游部分地区; 介于9等到全省平均等别11.33等之间的县(区)有22个,集中分布于渭河上游以及陕南低山丘陵区的部分地区; 介于全省平均等别到13等的区县最多,共有41个,主要分布在渭北黄土旱塬区和陕南中高山地区; 全省高于耕地质量综合等别大于13等的县(区)共有17个,集中分布在陕北长城沿线和黄土丘陵沟壑区(
图4和
表2)。
3.5 耕地质量等别同耕地资源本底要素的关系
耕地质量直接受到地貌、地形、气候等因素的直接影响,从而使得耕地质量等别在不同的耕作制度和海拔高度间存在着空间分布差异。
复种类型间接反映了光热因素对于耕地生产能力的影响,研究通过统计计算得到各一级指标区不同复种类型区域的耕地质量综合等别。由表3可以看出,陕西省黄土高原区包括一年一熟、两年三熟和一年两熟3种复种类型,四川盆地区则包括一年一熟和一年两熟两种复种类型。在同一指标区内,熟制越高,耕地质量综合等别越高。分布于黄土高原区的一年一熟制等别低于四川盆地区,一年两熟黄土高原区则高于四川盆地区; 两年三熟的耕地只存在于黄土高原区,平均为12.15等。
地形地貌等因素直接影响到耕地的光、温、水、土等因素的再分配,从而影响到耕地质量。研究根据陕西省农用地分等成果,统计计算得到了不同海拔高度下陕西省各分等因素指标区的耕地质量综合等别。同一指标区内,总体上,低海拔地区耕地质量要优于高海拔地区,渭北黄土旱塬区和陕南秦巴中高山区差异较为明显; 在海拔≤1 000 m时,各指标区耕地等别变化较大,表现为随着海拔的升高,耕地质量下降; 在海拔>1 000 m时,各指标区耕地等别变化减小,随着海拔的升高,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区、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渭北黄土旱塬区的耕地质量反而提升,但是随着海拔的继续升高,耕地质量又呈现下降趋势(表3)。在同一海拔高度范围内,耕地质量平原区>丘陵区>山地区,这一规律在低海拔地区较为明显,在海拔较高的地区差异则较小。